深圳一处长惊人受贿!手握大量招投标信息,一笔"好处费"就达千万55
发表时间:2019-08-02 10:52 近期,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前海项目管理处原主任王觉民受贿案一审宣判,虽为正处级, 但法院查明其受贿仅现金部分就有2300万, 另有外币、汽车等贿赂,收受贿款金额惊人。 判决书显示,王觉民受贿多涉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仅在机场南路一项目中提前透露招投标信息,就收到一公司法人的千万贿款。此外,王觉民利用手中职权,更曾以向南山区政府等单位发公函的形式,为相关公司提供帮助。 处长受贿超2300万 手握大量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 王觉民于2016年5月被深圳市纪委通报, 当时通报提及,王觉民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赌博活动,也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打高尔夫球,进行钱色交易等等,并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王觉民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等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6年10月,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觉民提起公诉,起诉书中认定王觉民通过提前告知相关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资质等信息,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帮助等方式,共收受他人现金2300万元、总价值123.7万元的汽车3辆、油卡及购物卡15万元等。 王觉民历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督导处副处长、前海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而深圳建筑工务署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水务和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资金管理、前期审批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等等。 王觉民手中掌握大量市政项目招投标信息, 对欲承揽相关项目的公司而言, 可谓手握重权。 提前透露招投标信息 一笔“好处费”就高达千万 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4年,王觉民在担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督导处副处长期间,通过提前告知相关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资质等信息的方式,帮助深圳某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机场南路新建工程市政工程第1标段,及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市建工署)发布于2013年的工程信息显示,机场南路包含多个市政标段的项目,其中市政1标段的施工项目合同,总价格约为5.2亿,目前其实施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在该项目的招标前期,王觉民提前将一些招标细节透露给前述深圳某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某林,后程某林找到了中铁二十五局一位副总指挥,三人经常一起吃饭,其后,中铁二十五局答应与程某林一起来承揽这个项目,不过招投标是以中铁二十五局的名义。 当时,王觉民也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该项目开标后,市建工署招标委员会按照流程组建技术标核查小组和答辩小组,王觉民作为核查小组负责人,其负责的核查小组在核查报告中将中铁二十五局定为唯一一家优秀,最终该项目由中铁二十五局中标。程某林为感谢王觉民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的帮忙——包括提早透露招标信息,又告知该找什么样资质的公司等,答应给王觉民中标价的两个点作为“好处费”。 王觉民的供述显示,在2012年3、4月初,程某林在一社会停车场,分两次给了共计500万元现金,2012年下半年,又在该停车场分三次给了王觉民共计500万元,2013年春节前在该停车场又给了王100万。仅该项目,王觉民受贿合计就有1100万。 类此手法,在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中,王觉民提前告知程某林招标及该项目企业若中标需要哪些资质等信息,程某林提前找了几家公司包括中铁隧道局合作,最终该项目由中铁隧道局中标,程某林任职法人的另一公司,得以以分包商的身份承担该项目的部分工程。为感谢在该项目的帮助,同样在一停车场,程某林给了王觉民200万元现金,并在之后送给其一辆大众途观汽车以及2万外币。 为他人公司提供帮助 向南山区政府、市交委等单位去公函 判决书披露,除前述外,王觉民另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上,通过提前告知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要的资质等信息的方式,帮助另一公司承接了前海合作区高压线下地通道及相关道路市政工程的I标和III标、前海景观桥工程I标等五个工程项目,并收受现金1000万元、总价值人民币91.7万元的汽车2辆及房屋装修款人民币50万元。其中,王觉民用贿款还购买了一套位于银湖的房产。 声明:此篇为惠州市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hztba.com/h-nd-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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